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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可以打到个人账户吗

邓** 山西-长治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9.30 22:11:43 5359人阅读

生育津贴可以打到个人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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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生育津贴可以打到个人账户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以的,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相关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内。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2020-09-30 22:1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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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不直接到个人账户的,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
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生育津贴一般一个月能报下来。
  生育津贴报销查询方法:
  
1、通过单位查询;
  
2、在网上查询;
  
3、电话查询。
  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作代收代付处理。
1、社保拨入,
借:银行存款7307;代: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7307。
2、付员工个人生育金: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3200;代:银行存款3200。
3、付员工工资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4107;代:银行存款4107
(当应付员工工资超过4107元时,超过部份记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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