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持相应证据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因该债务的清偿引起的纠纷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审判实践中,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因无因管理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以及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债权转让。
1、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券转让的时候需要对债务人进行通知。
行动建议: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不能取得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即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权受让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可以转让。
1、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可以转让,肯定是要由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转让。
2、债权人不同意,也就是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时,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行动建议:
1、首先应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3、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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