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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坚持不在指定银行贷款呢

许** 四川-甘孜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0.01 06:01:28 450人阅读

如果坚持不在指定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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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一定要坚持,就是不在指定银行贷款呢?前提还是要看购房合同。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有指定贷款银行的权利或直接指定了贷款银行,那么购房者就要遵守合同约定。如果只是开发商口头建议,购房者是可以拒绝的。
如发现某家银行有心仪的利率优惠,且该银行不在指定银行之列,那么购房者可以提出让开发商向这些银行进行“备案”,并达成相关协议。不过,这一点不太容易操作噢。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赋予开发商指定贷款银行的权利,但是如果有需要不在指定银行贷款,却很难与开发商成功协商,一有不慎,还可能遭遇掣肘,出现诸如不能放款啦,欠缺必要文件办理啦等情况。
其实,购房者也只是希望到自己更熟悉、更信赖以及折扣更多的银行办理房贷罢了,营业网点数量、折扣高低、员工态度、售后服务等都是影响购房者选择的因素——毕竟没人愿意住西青却要到东丽跑房贷,也没人甘心被迫接受比别人高很多的折扣。
但就是这么一点卑微的权利,却很难真的实现。

2020-10-01 06:02:28 回复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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