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汉中法律咨询 > 汉中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办理继承手续缴纳房屋遗产继承税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办理继承手续缴纳房屋遗产继承税吗

张** 陕西-汉中 遗产继承咨询 2020.10.02 17:14:12 476人阅读

办理继承手续缴纳房屋遗产继承税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汉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汉中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背景:房屋一套,产权人(父亲)已去世,母亲在世,还有4个兄弟姐妹(除本人)。
所在地:武汉。
问题:
1、等母亲过世之后,办理继承手续是否缴纳房屋遗产继承税?如需缴纳,按何标准征收?总共应缴纳多少费用?
2、与母亲及兄弟姐妹协商后将房屋过户到本人名下,是否缴纳税款?如需缴纳,按何标准征收?总共应缴纳多少费用?
【分析】
目前为止,仅出了个草案,并没有真正实施,不过,这样也吓到了不少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遗产”转移现象。估计阁下也有这样的担忧吧!要回答上面两个问题首先要确认下令尊的房子是否在征收遗产税的范围(免征额为20万),不在的话就没必要瞎折腾了。
对于
第一个问题:阁下可以舒口气了,现在还没开始征收遗产税,不过这不代表你不用花钱,过户费还是要交的。这些费用一般包括:公证处继承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按评估价0.5%、2%分别交评估费、公证费,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不需交契税,只需交手续费、登记费等。具体要交多少,那就要问公证处,房产局这些土匪了,谁知道他们想坑多少?还有你家老头子的房子具体是怎么样的?如果谁直接告诉你多少钱的话,那绝对是在坑你!
第二个问题,那房子过户到谁那都要交钱,除了上缴国库!缴纳多少钱无法回答,原因参照第一个回答。
这些东西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避免的,不过,这个似乎有点太~~~~~!不多说了,以免成为教唆犯!给你点提示吧!
下面这些摘自某草案: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2020-10-02 17:16: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下列几种遗产继承不需要缴纳遗产继承税: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6、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因此,除符合以上规定的遗产,都需要缴纳遗产继承税。
二、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的遗产继承份额: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四)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五)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所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六)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七)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八)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被继承人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地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
(五)至
(七)项规定的扣除项目;本条
(一)至
(四)项规定的扣除项目,也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为限。
第七条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三、遗产继承税如何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十九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早二个月内,依前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纳税申报。
第二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接到遗产税纳税申报表之日起二个月内对遗产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应征税遗产净额及计算。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遗产需缴纳遗产继承税问题解答如下,
一、下列几种遗产继承不需要缴纳遗产继承税: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6、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因此,除符合以上规定的遗产,都需要缴纳遗产继承税。
二、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的遗产继承份额: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四)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五)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所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六)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七)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八)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被继承人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地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
(五)至
(七)项规定的扣除项目;本条
(一)至
(四)项规定的扣除项目,也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为限。
第七条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三、遗产继承税如何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十九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早二个月内,依前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纳税申报。
第二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接到遗产税纳税申报表之日起二个月内对遗产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应征税遗产净额及计算。

国家继承法中,明确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立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遗嘱中指定由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接受遗产的,称为遗赠,承受遗产的人称为遗嘱的受赠人。根据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继承人按下列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一是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尚未留有遗嘱的情况之下,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文书、房屋权属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办理此类继承转移登记的,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用,无需缴纳契税。二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需持遗嘱公证书、遗嘱人死亡证明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由公证部门对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定该遗嘱真实有效后,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文书。继承人携带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此类继承登记中,遗嘱人指定的继承人如属法定继承人之列的,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用,无需缴纳契税若属法定继承人之外,属遗赠性质的,受赠人除缴纳房产登记费用以外,需缴纳受赠房屋市场价值4%的契税。以上是对继承人如何能查到产权登记说明问题的解答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899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7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74021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