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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房屋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李** 浙江-温州 合同订立咨询 2020.10.02 20:12:40 356人阅读

按份房屋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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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份房屋共有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中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乙方:中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公司开发的位于×××的项目的第×××号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现就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该房产系甲乙双方共有财产,各方对该房产享有的权及相关权益、利益份额比例为甲方××乙方××。
2、该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持证人为甲方,共有权证的持证人为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

2020-10-02 20:13:4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某种共有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没能解决问题,因为它只提到了按照一般共有原则处理,而一般共有原则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并没有提及。
但是最高院关于适用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这一规定虽没有直接规定同居期间产生的问题如何解决,但是对于认定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还是有参考价值的。虽然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上也没有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他们在购置、处分财产的时候确实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并且周围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所以认定同居期间的财产由两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某种共有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没能解决问题,因为它只提到了按照一般共有原则处理,而一般共有原则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并没有提及。
但是最高院关于适用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这一规定虽没有直接规定同居期间产生的问题如何解决,但是对于认定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还是有参考价值的。虽然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上也没有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他们在购置、处分财产的时候确实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并且周围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所以认定同居期间的财产由两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地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现就双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1、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
2、甲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购买的、并于年月日产权登记的[房地产权证编号:房地字()第号]、位于市区路弄号室房屋的权属约定如下:市区路弄号室房屋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说明,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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