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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一样是否侵权

张** 陕西-宝鸡 其他咨询 2020.10.03 00:56:09 474人阅读

产品外观一样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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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外观一样是否侵权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对方的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比如说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的,则不属于侵权,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具体如下: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
2、判断尺度: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2020-10-03 00:58:09 回复

你好!可以对原告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也可以积极应诉。

您好,针对您的产品外观一样侵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外观一样是否侵权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对方的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比如说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的,则不属于侵权,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具体如下: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
2、判断尺度: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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