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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洪湖岸边用丝网捕鱼被抓后,做完询问后,

ask****382 湖北-荆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03 22:01:11 383人阅读

在洪湖岸边用丝网捕鱼被抓后,做完询问后,人放了,将是什么后果,派出所又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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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4732条

您好,放人后有具体说什么情况吗?详细情况可以电联,我将尽可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0-10-04 21:38:43 回复
咨询我
158713550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87206条

你好,资深律师团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帮助,具体说下你的情况和诉求。

2020-10-05 22:45:57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252条

放的时候怎么说的?建议来电沟通详细案情,准确分析判断。

2020-10-04 14:26:07 回复

3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称,22名嫌疑人在洪泽湖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螺蛳6万余公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或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事情经过:2016年清明节前后至4月14日,在洪泽湖封湖禁渔期间,被告人孙加前组织被告人韩玉喜、杨玉兰、等22人在泗洪县陈圩乡辖区洪泽湖内多次非法捕捞螺蛳,合计62083公斤。在案件的审理阶段,孙加前等为修复洪泽湖渔业资源环境,已向法院交纳生态修复资金25万多元。由于这起非法捕捞螺蛳案是江苏省境内捕捞数量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3日下午,该案正式宣判,22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或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孙加前因捕捞螺蛳重量达62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螺蛳是维持水体自净能力的重要生物门类,在洪泽湖上,螺蛳属于常年禁捕水产品。故,在禁渔期内捕捞螺蛳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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