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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斗殴,相争为斗,相击为殴,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斗殴的认定,如有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件,则以上述法律文件为准。
报警后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在周边收集证据带回派出所核实身份,进行询问,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协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种行为属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0-10-04 01:38: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