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具体情况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群众斗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判刑,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是不需要判刑的。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针对群众斗殴几个人算聚众斗殴这个问题,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但对“三人”的理解恰是争议所在。如:聚众斗殴要求至少有双方互殴,是否要求互殴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一方是三人以上,而另一方仅一或两人是否可以构成本罪?双方人数均未达到三人,但总数达到三人的,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人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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