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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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首先举报的应当是事实,而不能是主观臆断的事情,也就是说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要负责,对于吸毒,只要举报人亲眼看到他人吸毒或正在准备吸毒的行为即就可进行举报。
2、举报材料本身就是证据的一种。
3、举报内容的合逻辑性是举报能否被受理的根本。对于亲眼所见的举报事实,接举报单位一般都会受理,对于道听途说的违法事实,要经过调查研究后才能决定是否要受理。
4、另外接举报单位对举报人是否具有与举报事实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也会进行判别。
举报不实应当分情况讨论:
一是民事责任,检举人举报不实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此时检举人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检举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较重但构不成犯罪的,检举人需要承担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责任。
三是党纪处分。如果检举人是党员干部,其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刑事责任。如果检举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成立诬告陷害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检举人并非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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