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漳州法律咨询 > 漳州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国家对于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于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什么规定

林* 福建-漳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0.04 21:06:11 372人阅读

国家对于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什么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漳州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漳州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点  
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  
2、gdp增长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3、合同外资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数值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设立背景  设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有三大背景:  

一,接纳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需要。初衷主要是吸引外资、引进先进的制造业,扩大出口创汇,替代先进材料和零部件的进口。  

二,特区成功经验的推广和放大。在沿海城市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特区试验成功后对外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  

三,充分发挥沿海港口城市的优势,将对外开放与发挥国内工业基础相结合的尝试。  发展成果  
1.吸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驻足落户  
2.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结构明显改善  
3.研发中心迅速增加  
4、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地  
5、内企业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6、引进的新技术在各地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促进了招商引资新进程  存在问题  
1.优惠政策作用弱化  
2.土地空间制约发展  
3.管理体制不统一  
4.缺少相应的法规

2020-10-04 21:07:11 回复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风险责任或者是房地股东是有权要求该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的。四是虽然出资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不过并没有把土地实际交付公司控制和使用,仍然在该出资人名下控制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也是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仍然是损害新设公司的合法权益。五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与实际价值远远不符。通常都是过高地评估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引发出资人实际出资财产价值与约定的出资额不符,这既损害公司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这类情况一旦发现,会要求出资人补足差额部分的出资。六是土地出资比例过高,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公司法中,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这是法律的底线和强制性要求。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昂贵,在公司出资财产中往往占据很大的出资比例,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是其中最主要的财产。实践中,就有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的98%的严重违法行为。项目结束后,施工方拖欠的工程款时,就有理由公司的所有股东令其共同承担责任。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风险责任或者是房地股东是有权要求该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的。四是虽然出资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不过并没有把土地实际交付公司控制和使用,仍然在该出资人名下控制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也是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仍然是损害新设公司的合法权益。五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与实际价值远远不符。通常都是过高地评估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引发出资人实际出资财产价值与约定的出资额不符,这既损害公司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这类情况一旦发现,会要求出资人补足差额部分的出资。六是土地出资比例过高,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公司法中,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这是法律的底线和强制性要求。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昂贵,在公司出资财产中往往占据很大的出资比例,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是其中最主要的财产。实践中,就有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的98%的严重违法行为。项目结束后,施工方拖欠的工程款时,就有理由公司的所有股东令其共同承担责任。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都是地方税,因此,不存在地方留成的问题,为100%地方税种,如地方财政。我国现行分税制把税种分为:税、共享税和地方税。共享税,也叫“地方共享税”,由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方式分享收入的一类税收,按不同税种和分享比例分配上缴和分配到省、市各级地方财政。列为与地方共享收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分配到地方财政的部分也即地方留成部分。地方税,指列入地方固定收入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这些地方税由地方征收,省、市、县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成,地方留成也即本级财政按比例分成的部分。在税款入库时,各税种税款会自动按预定的比例计算和入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46194人阅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都有哪些规定呢,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2024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转包
15470人阅读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这样就会涉及到土地转包的情形,那么土地转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土地转包是什么,土地转包许可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转包合同如何拟定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年限
33143人阅读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怎么办,究竟什么是土地出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那么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别墅的土地出让年限是什么,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限房价竞地价
8385人阅读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限房价竞地价的有关知识,比如限房价竞地价出让评估,以及限房价竞地价是指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
5313人阅读

土地租赁,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今天来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