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不垫钱不探望应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造成交通事故肇事者不垫钱不探望的,受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处理,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你好,关于交通事故不垫钱不探望怎么办,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不知道“三不一没有”是谁发明出来的。但是“三不一没有”可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的。我们今天来谈谈该不该垫付医疗费,怎么垫付医疗费。
站在伤者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希望车主垫付医疗费的。但是,人分很多种。在住院治疗上也是。有一种人,是在医院多呆一天都想死的。还有一种,只要不自己出医疗费,医生赶都赶不走的。
一、责任没出来之前,有限度的垫付医疗费
首先要判断自己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如果没有责任,垫付大把的医疗费。你觉得你有机会能从伤者那里把钱拿回来吗?交强险中有一万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的,前提是交警开了垫付通知书并注明你在该事故种负有责任,两个条件缺一你可。
其次就是需要准备的材料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账号、伤者住院科室和床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医院的用药日清单。至于后续的医疗费,等责任出来之后,按照责任垫付。
二、垫付医辽费直接交医院而不是给伤者
垫付医疗费,要用刷卡的方式,直接交给医院。医院会开具住院押金单,这个单据要暂时保留。出院时,带上所有押金单同伤者一起去结算医疗费。这个时候,要求复印发票,并且在发票复印件下方载明你方垫付医疗费金额为多少,让伤者签字。
三、垫付医疗费不要一次性交很多钱
医院一般会评估治疗大概需要多少钱。即使你最有钱,也无需一次性把这些钱交到医院。因为我见过太多受伤不重,车主垫付医疗费的案件,伤者在医院一住就是两三个月,如果医疗费并不是那么充足,伤者在能出院的时候,肯定会出院,他们一般是不想自己掏钱的。还有分多少交也有好处,先说明你没有钱,
然后每次她们催你医疗费,都过个一天左右去交几千块,并说明你再很努力的想办法筹钱。这样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对后期协商等能够博得同情分。
四、是否可以不垫付医疗费?
当然也是可以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三不一没有。法律不能强制你垫付医疗费,交警也不能。不垫付医疗费也是有好处的。对于医疗花费不多得情况下,一般的伤者都能自己筹到钱。垫付的医疗费找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一般都要扣除社保外用药。一般来说,你垫付的医疗费能赔回来的大概是85%左右。在广佛地区,车主就垫付医疗费起诉保险公司,肯定是能全额赔偿。但是如果这中间差额小,一般很少有律师愿意做,并且支付完律师费,那个损失跟你直接理赔相差无几。
当然这是从经济损失的角度来谈。你不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伤者的家属有可能不断的给你打电话,言语威胁,让你疲于应对。更有甚者,甚至找到你的单位了吵闹,影响你的工作。这种事情,即便是报警,警察也是不愿意多插手的。中间的利弊自己衡量。
五、对于营运车辆,一定不要三不一没有
大部分的营运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都是一百万。在对方受伤不是特别重(不危及生命),且保险足够的情况下。可以和伤者协商多承担责任,事故责任用简易程序处理,车辆便能在短期内拿出。但是自身如果存在超载的行为,千万不要主动承担过多的责任。目前而言,大部分货车都存在超载的行为,一旦对方的伤情构成重伤,你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要坐牢的。
货车车主的态度一定要谦和,并且要积极的垫付医疗费。
首先,车辆在交警队多扣一天,你的损失就多一分。一般发生事故的时候,正好是货车生意最好的时候。
其次,不垫付医疗费,对方有可能对你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六、如果不垫付会带来什么麻烦?
有可能一点麻烦都没有,我们接触的那么多伤者。一分钱都不垫付的车主大有人在,每次伤者都问我,起诉有什么办法让车主自己多掏点钱没有?其实确实是有办法的,但是我从来没这个做过。为什么不这么做?增加了我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增加了社会负担。每次我都会尝试说服伤者不要去再去计较这件事情。但是这个世界总是有人非常偏执的。真有人愿意自伤一千,杀敌五百的。何必去冒这个险?
离婚时,夫妻只对孩子抚养权作出约定,但没有约定探望权。那么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探望孩子吗答案是肯定的。
第
一,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就探望权行使的方式进行约定。但是,即使没有约定探望权以及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以没有约定为由阻挠的,属于违法行为。
第
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做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理,对于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探望权的,可以向,要求就探望权问题进行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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