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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满一年孕妇的疤痕妊娠致非主动流产费用如何从生育保险核销?

李** 安徽-芜湖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0.05 16:02:39 361人阅读

武汉社保满一年孕妇的疤痕妊娠致非主动流产费用如何从生育保险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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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进行生育分娩、流(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需提前到单位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登记后才能按生育保险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因紧急情况就医,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经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可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5、在武汉市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原因说明(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2020-10-05 16:0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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