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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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继承人知道继承的事情的话,那么提起继承权诉讼的期限为二年;如果继承人不知道,则最长也要在二十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详见继承法: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对遗嘱继承房产时效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遗产继承权遭到侵犯,必须在侵犯之后的20年内提讼,超过诉讼最长期限20年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但是对于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也不存在其他人侵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考虑分割的,一种是被继承人都协商好,共同签订一个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好,就要有一个人主动到,要把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这样的工作量就比较大了。到后,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审查原告和被告的资格是否适格,必要时还要追加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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