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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

杨* 云南-红河 遗产继承咨询 2020.10.06 11:12:21 462人阅读

怎么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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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怎么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正确理解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呢
一、赠与房屋
对于赠与房屋问题,如果赠送人(包括遗赠)已经明确指定只是离婚中一方个人得到赠送的房屋,那么无论房屋是婚前得到还是婚后得到,这样的房产都是个人财产。
实务操作中,赠与的房产问题,主要是离婚当事人的父母所赠与的房产。《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中的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此类案件容易发生分歧的地方在结婚后,一方父母的出资。在办案中遇到的情况是,一方父母的出资购房,原来父母的出资是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在离婚时,出资父母就会改变为是赠送给自己儿女一方。由于赠送现金的行为,人们当初多半不会办理书面的赠送手续,所以,非自己父母出资的一方就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当初是赠送给夫妻二人。相反,对方却可以让自己的父母补证据证明和当初相反的事实,从当初的事实考虑以及法律的规定,应认定为赠送给夫妻二人。还有一种情形是,出资方当事人单方向父母出具的借条,在判决离婚时如何处理?或许当初就是赠送夫妻双方的,只是在出现离婚想法后,父母和儿女补办的借款书面手续。如何看待这样的借条,个人认为,由于是单方出具,属于后来补办的可能性大,并非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该不予认可该借款的存在。(目前对夫妻双方不一致认可、也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的债务,在离婚案件中不与处理,建议另案解决,原因是离婚案件不可能涉及第三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双方父母赠送资金购房的情形,如果在购房的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上只是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和按揭购房中的第3点情形一样,需要没有记名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父母的出资事实。如果证明了出资事实,这样房屋的就应该是共有财产,但应该按出资比例享有共有份额。
二、继承房屋
对于继承的房产:
1、如果是婚前继承的,只是一直没有分割,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到一方名下的,这样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婚前财产。
2、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遗嘱是明确个人继承的遗产。这样的遗产是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3、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继承遗产分割的。对一方继承的房产已经分割到名下,并已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由被继承人的名字变更为继承人当中的离婚当事人,对于这样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方请求分割,依法应得到支持。
4、实务操作争议较大的是,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继承的遗产未分割的。由于在遗产分割前还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说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放弃权,在未分割遗产前,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所以,《婚姻法》17条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该是指实际已经取得的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对于实际还没有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在权利条件具备时再提出分割。上海市高级人民就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配的,由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因此,离婚诉讼中,对继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该遗产的请求不与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2020-10-06 11:1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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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买卖需要缴税是大家都清楚的,但是对于房屋赠与是否也需要缴税,可能就不是很清楚了。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农村继承房屋需要遗赠扶养协议说法正确,房屋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的问题都很复杂,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但,但是也受条件约束,您的这种情况叫遗赠抚养协议,但有一个前提,必须是该老太太没有后人也没有享受村里的五保待遇,否则该协议无效,我的回答供你参考,具体事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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