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和证据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没有原件,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给人民法院。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在离婚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
(1)了解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结婚证件、户口本、房产等财产凭证。
(3)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
(4)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
(5)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
(6)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做好备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可以持相关身份证明,及书向你的住所所在地人民提出,会根据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判决是否准许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根据《最高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由于有自由裁量的权利,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还是要综合多方考量及具体案情而定。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的支持。
你可以持相关身份证明,及书向你的住所所在地人民提出,会根据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判决是否准许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根据《最高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由于有自由裁量的权利,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还是要综合多方考量及具体案情而定。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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