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学生的档案被学校弄丢,一方面,学生可督促学校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只能以学校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也不一定会受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
第一款
第四项、
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高中档案补办流程说明】1.如果你的高中档案丢了,到自己的学校所在地,开具介绍信。 2.持介绍信道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 3.自己填制表格,或者不知道怎么填的话,找原高中的班主任指导下。 4.完成后请原班主任,签字盖章,再去校长那里盖章。 5.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6.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 封档。注:记得要在办理前准备好自己的材料,如:高中毕业证。身份证等,补办档案正常情况是不收费的。另外:如果自己的原学校已经撤并,找不到原学校:1.到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说明学校已经被撤并。2.到人事科,查找你原班主任和校长的所在单位,请他们签章3.到教育局的办公室主任(负责掌管公章的那个)请他在学校盖章处加盖当地教育局的公章,并在盖章处加注:学校于年月已撤并。4.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5.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 封档。高中档案是指本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的、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所以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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