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利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
首先,需要准备好复审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以及证据材料。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等格式文本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或者复审委员会网站下载,参考使用。
其次,正常情况下,专利复审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递交材料,申请专利复审。许多情况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申请涉案专利无效,这种情况下可以拿着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递交材料,可以当场拿到受理通知书。
再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复审的申请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补偿证据或者补偿意见。超过一个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接受。
最后,一般会有一个口审程序,这个程序是专利复审程序中最重要的的部分。口审程序跟的开庭程序类似,规则略有不同。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都要到场,向合议组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对于一些复杂的专利,最好应该带着专利产品或者模拟器具,以供合议组对事实和技术问题进行查明。
复审委员会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查决定书,对复审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提起行政诉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提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人民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办理专利转让需要个人与企业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提交如下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3、证明材料(《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专利转让具体需要的是:
1、专利转让合同,这个合同里面具体金额就随便你写了,反正你是免费,最后是否支付了金额也就你们自己知道;
2、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这个是专利局标准文件
基本就这2个文件,如果你的专利当初是电子件申请的,那你就可以电子件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请,然后把合同扫描了作为附件放进去,一起提交就行;如果你当初是纸件申请的,你就得提交纸件申请,或者把纸件先转电子件,然后电子件提交著录项目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是需要收手续费的,你这个涉及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在提交申请的1个月内缴纳200元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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