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构成重婚,要看对方是否与第三人领取结婚证,或是是否以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具备上述情形,只是民法上的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与你们的具体情形。
2.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同时触犯刑法,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上述情形,其自身也是受害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第三人明知其已婚,而仅与其同居,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其只受道德谴责,而无法追究民事责任。
3.如果你的配偶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即所谓的精神损失赔偿;如果达不到相关情形,只能认定你配偶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但此只是原则性规定,很可能只是一形式,而得不到实质利益。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这样起诉的,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或者加微信细说,或者来所里我们见面谈谈
您好,关于有第三者的离婚诉讼怎么样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第三者的离婚诉讼怎么判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损害赔偿的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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