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
(1)不符合条件。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
(2)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不会审理。
(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4)超过诉讼时效。
(5)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不按时缴纳诉讼费用。
(7)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
(8)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9)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10)不提供原始证据。
(11)证人不出庭作证。
(12)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
(1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1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15)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16)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17)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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