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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的有固定期限合同,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

顾** 辽宁-本溪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13 03:10:06 329人阅读

和公司签订的有固定期限合同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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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出钱为你做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入职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你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劳动合同有违约金的约定也是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计为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业年平均工资50%的费用的经费,“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定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以及脱产培训期支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020-10-13 03:1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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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约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是有28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要辞职,我是否算违约答复:你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对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就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是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因此,如果你要辞职的,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单位提出辞职的请求,经同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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