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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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劫罪跟盗窃罪有何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与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看似比较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会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定性难点,就是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及转化问题。
所谓的盗窃罪是指在他人毫无防范的情况下,乘当事人不知道而偷偷的将财物偷走。其客观上的主要特点是受害人毫无知情,无所防范。而抢劫罪是指对受害人实施的强行截取财物行为,客观上,受害人已经知道犯罪人要抢夺其财物,而并非在不知情下被夺走财物。
转化刑抢劫罪:刑法第269第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r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r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r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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