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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工借款超过多长时间视为挪用(从审计或法律角度说)

王** 广西-防城港 个人债务咨询 2020.10.18 00:18:54 1433人阅读

国有企业,职工借款超过多长时间视为挪用(从审计或法律角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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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借款给职工,目前尚未见到此类的法律规定。一般为企业内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加以规范。借款一般会有借款审批单,或者有某个领导的批示,这是企业借款给职工的依据。借款时间、用途在借款单上应当注明。员工欠款不还,企业财务一般会进行催还,多次催还仍不还款,通行做法为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应还款项(当然,此举不妥,但有效)。具体你说的视为“挪用”,无从谈起,注意,他是“借”,不是“挪”。内部审计对大量的员工借款会发出资金风险警示,这是企业的经营风险。非要从法律上来说,是一般的民事经济关系,职工长期借款不还者,企业可以,要求还款。

2020-10-18 00:1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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