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免罚金刑应该由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向提出申请。《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行司法解释要求被执行人或者其家属作为减免申请人并承担举证责任。但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也可以根据法律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提醒,帮助申请人完成证明责任。在实践中由于被告人或者其家属通常在遭受不可抵抗的灾难之后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罪犯和家属联络沟通不顺畅,家属缺乏提起减免申请和证明受灾的举证意识,或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可靠,所以,检察院、管理部门主动联系当地政府调查情况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司法救济,能有力地帮助申请人提出申请、完成举证责任,并确保所提出情况属实,推动减免程序启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并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减资的法定事由 这方面,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可是西班牙、法国、德国等一些国家的公司法,以成文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的减资事由,并要求公司在法定减资事由出现时依法减资,是不少欧洲国家公司法的共同点,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所借鉴的。 2、公司减资的方式 减资不外乎有减少股份总数、减少每股金额或既减少股份总数又减少每股金额等若干种方法。一般来讲,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具体的减资方式,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具体规定。 3、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司减资是公司内部的重大事项,常见的法定程序有: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会议、专项审计报告、债权人特别保护程序、减资后的变更登记等。 以下要注意的事项:股东平等原则在减资过程中同样适用。所有股东都享有按同等比例减少股份数或者按同等比例减少每股金额的权利,公司不得以股东大会决议或公司章程的形式,强制一些股东以高于或低于应有的比例减资,这是不公平的。除非股东自己愿意,否则任何公司不得通过减资来剥夺某些股东的股东资格。
具体步骤如下:
第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和业务情况编制减资方案;
第
二、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减资的方案和决议;
第
三、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减资的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
第
四、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担保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第
五、修改公司章程;
第
六、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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