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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的级别管辖,交通事故诉讼的地域管辖

王** 广东-中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22 17:43:59 428人阅读

交通事故诉讼级别管辖,交通事故诉讼的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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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仲裁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机构和不同。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经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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