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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五条,是什么意思?

范** 内蒙古-呼和浩特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25 08:28:48 320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五条,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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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七项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
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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