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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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文/张景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相对城镇房屋的继承麻烦些。可以两种方案解决: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根据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下面仅谈谈农村房屋继承公证。首先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处分权,划拨给本村农户的建房用地。村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集体组织按“一户一基”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继承问题,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可分的原创,房主去世后,房屋由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子女、父母继承(第十条)。农村宅基地问题。没有遗嘱的:按《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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