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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

刘* 江苏-常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0.28 18:59:22 383人阅读

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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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
第二轮有效,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
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奏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奏效时获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包法》限定: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能够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通常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时限和起止日子;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职责。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奏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奏效时获到土地承包经营权。

  当然是
第二轮有效,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
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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