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后我可以调查她的财产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离婚后我可以调查她的财产吗?

夏** 四川-成都 离婚咨询 2020.10.29 04:31:25 441人阅读

离婚后我可以调查她的财产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两个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适的年龄就会结婚,但是结婚之后如果发生了矛盾或者双方之间的问题多来越多就会离婚。但是如果离婚时有财产相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就会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阶段了,此时离婚官司会查个人财产吗?
1.没有一方的申请,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
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进行调查相关证据,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3.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相关规定,通过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人民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4.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
综上,离婚诉讼中,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但会依据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调查。一般调查包括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020-10-29 04:32:25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两个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适的年龄就会结婚,但是结婚之后如果发生了矛盾或者双方之间的问题多来越多就会离婚。但是如果离婚时有财产相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就会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阶段了,此时离婚官司会查个人财产吗?
1.没有一方的申请,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
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进行调查相关证据,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3.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相关规定,通过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人民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4.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
综上,离婚诉讼中,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但会依据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调查。一般调查包括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两个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适的年龄就会结婚,但是结婚之后如果发生了矛盾或者双方之间的问题多来越多就会离婚。但是如果离婚时有财产相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就会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阶段了,此时离婚官司会查个人财产吗?
1.没有一方的申请,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
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进行调查相关证据,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3.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相关规定,通过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人民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4.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
综上,离婚诉讼中,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但会依据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调查。一般调查包括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调查应该查哪些内容 (一)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二)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三)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四)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当我们调查清楚对方所拥有的财产后,还应该谨防对方转移财产,避免自己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受损。 二、保护离婚财产调查证据的方法: (1)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 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的离婚打算和调查对方财产的决定,需要及时向申请调查对方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应留意配偶的财产去向 记下配偶的投资情况,例如股票,所拥有的公司股份的转移或出售情况;留意记下配偶所拥有房产、车辆的产权变更、银行存款的转入转出等,以便向相关部门或人民申请调查时作为有效证据。 (3)应急措施不可或缺 如发现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讼或先冻结双方共同财产等。 (4)保存好已获取的离婚财产调查证据材料 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应当保存好结婚证、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证据。 只有当我们完成这两步工作后,才能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尽可能多的获取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探视权
43275人阅读

探视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权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那么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怎么约定探视权?接下来就让律图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18379人阅读

夫妻双方在未还完房贷的情况下离婚,不知道该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进行过户。那么贷款未结清离婚房子能过户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在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原则上该房产是可以过户的,下面律图的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离婚协议书范文
22274人阅读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要组成部分,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那么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以及起诉离婚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费用
15231人阅读

我国的离婚率比起其他国家比较高,一般会采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就会涉及到离婚诉讼费用的问题,那么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以及离婚诉讼流程及费用有哪些规定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离婚的程序
7339人阅读

中国近几年的离婚率都普遍偏高,诉讼离婚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之一,今天小编为您介绍诉讼离婚程序的有关知识,那么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以及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