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令[1993]124号】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有以下情况:1、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如果你公司将电脑归入固定资产,就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所以,违约金为价外费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优质费、储备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集资费、包装物租金、包装费,可以并入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赔偿金、补贴、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38号令)第六条的规定、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所以,违约金为价外费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优质费、储备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集资费、包装物租金、包装费,可以并入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赔偿金、补贴、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38号令)第六条的规定、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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