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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承包地(三十年)怎么补偿?我承包村集

ask****436 河北-石家庄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1.01 21:00:35 483人阅读

征用承包地(三十年)怎么补偿?我承包村集体土地一片,期限三十年。2|6高速征占二十亩,桉省规每亩5万6千元补偿,村干部每亩只给我2万8千元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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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2020-11-02 15:06:2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村集体能否征占村民承包地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村集体是否可以征占村民承包地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村集体能否征占村民承包地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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