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卡包括个人医保账户和金融账户,只要医保卡两个账户都激活了,就可以存钱的,医保卡的金融账户具备储蓄卡的基础金融功能,比如存款、转账、消费、取款等,只是这些金融功能只限金融账户。医保卡的个人医保账户可累积划入的医保余额,持卡人可以用于药店、医院消费,但是不能取现,钱也不能存到里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医保个人缴纳部分全部为个人所有;单位缴纳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帐户一部分,其余大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一使用.个人医保缴纳2的部分会直接到自己的医保卡账户上,其他的部分计入统筹基金,当住院或者其他伤病时可以报销使用。医保分为两部分。住院报销--统筹帐户,门诊、药店--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支付的是统筹保费,个人缴费进入个人帐户,医保卡记录的是个人帐户金额。统筹是报销性质,不存在余额问题,故不显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现场实物的封存是十分的重要的,但是如何进行封存才最好也是现场实物封存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那呢如果怀疑是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的时候,这需要在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怀疑的物品(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进行现场封存,在封存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无菌技术规范操作,以免再次污染。为了检验时做比对检验,还应当同时封存同批同类的物品。血液不能像药物一样批量生产,这就说明了他的特殊性。再加上血液的质量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中的多个环节,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产生。因此为了保证结论的工资客观,且有利于明确责任。对怀疑由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所采集的比标本进行封存时,采血机构应当在接到医疗机构的通知后后派员到场。如果短时间内无法到场,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密封,并保存在适当的条件下,等采供血机构人员到场后,有双方共同封存。封存的物品送检启封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在场的,在场双方的当事人在场,在场的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要保证在俩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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