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同时法律规范禁止宅基地从农民手中向城镇居民流转。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农村宅基地不得转让给搜索城镇居民,但在村民与村民之间转让并无禁止性规定,应是可行的。
政府征收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规定办理,买下的宅基地自己建房后会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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