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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地保护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规定

肖* 四川-泸州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1.06 03:48:43 443人阅读

物地保护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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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3)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上述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2020-11-06 03:5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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