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如果虚开的发票票面金额超过十万元,或者致使国家税款损失超过五万元,就会被立案追诉。这是因为虚开行为严重扰乱了税务管理秩序,给国家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必须严惩这种行为,以维护税法的权威和国家的财政安全。
专业解答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专业解答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等于销项税减进项税。
专业解答增值税是一定要交的,一般来说是按照下述规定: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专业解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等。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这样规定的:“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按照这一规定,总承包人在付给分包人工程价款时,必须将分包人应缴纳的税款扣除。 这是总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否则将受到应有的处罚。建设单位将工程价款不直接付给挂靠单位,而付给被挂靠单位,这是否就意味着挂靠单位可以不计营业收入,进而也就不成其为纳税人了呢,不是的。实际上,被挂靠单位付给挂靠单位的工程价款即是营业收入,只不过是税后收入。挂靠单位仍然是纳税人,只不过是其应纳的税款由被挂靠单位代扣代缴了。 关于建筑营业税的纳税地点问题,《条例》规定为劳务发生地,即施工所在地。征收机关为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施工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也要求征收这笔税款,如施工地不在其管辖范围,而要强行征收是不符合规定的。
律师解析 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律师解析 确定标准是: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八、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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