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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唐** 湖南-常德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1.07 01:35:35 412人阅读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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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的处理上,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肇事车辆一般都已购买了交强险,如果你和对方私了或是和解,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认可赔偿责任。这类案件我们都是通过诉讼把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由来判决确认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的赔付责任,所以与对方最好不要协商解决此事。
    赔偿费用方面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老人和孩子的抚养费和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根据案情才能准确计算出来。   若有需要,可来电详询,A律师。

2020-11-07 01:36:35 回复

没有什么区别,晋级九级工伤是伤者有两处或以上的十级伤残,或者受到两处或者以上的十级工伤被申请晋级为九级工伤,但是赔偿金都是一样的按照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特别推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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