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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怎么办?

李** 浙江-湖州 工商税务咨询 2020.11.07 19:28:44 358人阅读

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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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话还是办理C的名字之后再让C过户给你,这样最少走买卖程序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您好,针对您的从税务部门取得的代扣税手续费需要缴税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帐科目,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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