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沈阳法律咨询 > 沈阳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我和他签合同内容保证不欠任何费用,但发现欠取暖费,请问这个合同时效性多少年?

我和他签合同内容保证不欠任何费用,但发现欠取暖费,请问这个合同时效性多少年?

ask****495 辽宁-沈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1.08 22:20:13 413人阅读

我买个房子供暖费没交,我和他签合同内容保证不欠任何费用,但发现欠取暖费,请问这个合同时效性多少年?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沈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沈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52402985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664条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

2020-11-09 09:13:16 回复

使用本产品,是合同一方把条款理定好:在本店消费,又叫硬性合同,银行的存取,所以格式合同,就有了格式合同你内容说得不全,方便大量的签订比如。通知,合同中有,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请当面对货物验证,假如每一个人都订立合同会麻烦,工人的录用等等,出了事故本厂概不负责,一效力原则,出了店门概不负责声明,前款内容无效一般是指:在本厂工作,剥夺公民一般权利的条款比如条款中有,机器使用按说明书操作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时效性的规定有哪些 工伤认定时效性的规定分别为:发生事故后30日至1年內申报工伤认定。劳动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劳动部门10日内送达认定书;不服认定结果的在60天内和15天内对工伤认定和鉴定申请复议。具体如下所述: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工伤认定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和行政复议的申请可由劳动者本人、亲属和劳动者所属单位提起,有异议或受阻碍的,可提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写在认定书上。 二、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时间时效性规定内容是什么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认定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划清罪与接受正当馈赠、取得合法报酬的界限。
2、划清罪与一般行为的界限。区分罪与一般行为的关键在于查明的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
3、正确认定和处理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案件。
4、划清罪与罪的界限。
5、划清以索贿方式构成的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6、划清罪与公司、企业人员罪的界限。罪与公司、企业人员罪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客体不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816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51393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6520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5965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新房暖气漏水赔偿问题 然后北京信用卡中心联系我,但是他这是信用卡诈骗罪 尿检呈阴性,毛发检测为阳性,但近三个月没有吸过,这样会怎么处理 但是他身体患有疾病,这样的情况下他犯下了信用卡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暖气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我在申通邮寄两张信用卡,他们说只能拿到这钱的五倍赔偿,请问是这样吗 请问一下关于合同排他性条款有效吗 本人月工资7500元但是出了问题老板说要扣3000元 这样合理吗 我有个朋友问我他欠信用卡二十万如果他死了这个钱还要还吗他家来什么都没有 你好关于请问开发商延期交房了但又不给违约金这该怎么办 了解一下请问开发商延期交房了但又不给违约金,这该怎么办 你好关于请问开发商延期交房了但又不给违约金,这该怎么办 你好我在这个公司已经离职但是一直拖欠工资我可以报警吗他非法扣押他人钱财吗 我借了网贷,但是他要求必须先交工本费,请问是诈骗吗 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这四个词有什么区别 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这四个词有什么区别 他说根本没有发过这种短信,请问这是一种信用卡诈骗吗,在我国有什么定罪标准呢 他说房子是他的我说是我的这算反诉的吗 他说房子是他的我说是我的这是算反诉吗 我想咨询一下请问开发商延期交房了但又不给违约金这该怎么办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