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孩子户口是外地的,要在本地读书的话,需要办理转学(学籍)手续;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需要提供的资料是:
1,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转学书面转学申请、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资料根据转出和转入学校要求提供即可。
二,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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