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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立案的案件怎么查看进度?

ask****715 广东-东莞 受理范围咨询 2020.11.13 21:40:46 446人阅读

你好,已经立案的案件怎么查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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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案件情况是怎么样发生的

2020-11-14 11:23:41 回复

您好,关于该如何查看已经立案的进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怎么查看已经立案的进度
到立案后就等着开庭了,到时会把开庭时间书面通知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作为亲属和家人也可以到咨询一下。
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要看是什么案件的:
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
3、刑事案件: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查询,或者关注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另外,如果提问者是案件的当事人,其可以直接拨打相关的电话进行核实即可,有告知的义务。同时,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法律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查询,或者关注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另外,如果提问者是案件的当事人,其可以直接拨打相关的电话进行核实即可,有告知的义务。同时,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法律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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