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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17岁被教官强迫发生关系?

ask****928 广西-桂林 学校侵权咨询 2016.11.25 17:51:38 3249人阅读

律师您好 学生17岁被教官强迫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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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
2、14周岁以上,且对自己的行为存在认知能力,并非精神疾病患者的,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即构成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经司法机关审理认定,属于妇女、多人。妇女、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当众。二人以上。导致受害人死亡或重伤的,则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6条

男生亲吻未满16岁的少女是否犯法要看对方是否自愿,如果自愿是不违法的,如果违反对方的意愿,就是违法的。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妇女儿童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或者侮辱妇女。猥亵罪的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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