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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逝写的遗书有用吗,怎么申请公证?

ask****393 江苏-南京 其他咨询 2016.11.25 22:21:16 234人阅读

老公去逝写的遗书有用吗,怎么申请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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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经过公证的合同效力应该是得到法院支持的,但是民诉法也有规定,在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证明的事实的情况下,对公证书证明的事实法院可以不于采信,现在你的公证合同是否属于这种情况,你在当地找个律师当面咨询一下最好

2019-06-01 10:07:5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保全申请书一般由三部分组成:首部要写清标题、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正文要写明证据保全的事实和理由尾部要写明申请书所呈送的名称、申请人签字、申请的时间。如系他人代书,应写明代书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职务中间部分是核心内容,主要讲申请保全的证据以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
证据保全申请书一
申请人与因一案,已于___年月日向你院提讼。现因该案有关证据即将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特申请给予证据保全。
事实与理由请求目的
此致人民
申请人:年月日
证据保全申请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证据保全申请书二
申请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与因一案,我(单位)已于年月日向贵院提讼。现因该案有关证据即将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特依《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申请贵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
申请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人:付_____ 性别:男(或女),________年____月出生,婚姻状况:未婚 户籍所在地:____省____市 住址: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申请人兹申请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人所立遗嘱提供律师见证。 此致 ______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付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遗嘱的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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