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权的,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犯罪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以及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电子小说已经遍地开花,这时候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盗版小说网站的猖狂。那这种情况下,权利人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这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盗版小说网站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供自己阅读,则难以构成犯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盗版小说网站,则是犯罪行为,当其行为达到立案条件时,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规定若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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