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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贷款不还离婚后男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王* 广东-惠州 贷款纠纷咨询 2020.11.16 15:47:58 422人阅读

男方贷款不还离婚后男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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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承担共同责任。如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必须随同承担担保责任。
2、《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按照中国现在的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上应该有了性自主权,刑事责任可能够不上,但是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说女方怀孕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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