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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怎么认定

邓* 山西-大同 其他咨询 2020.11.17 10:23:42 313人阅读

建筑物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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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质量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主要包括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的,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
(一)实际履行:要求开发商修复。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同时,购买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三)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在商品房买卖中,主张赔偿损失的情形有下列几种: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者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者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损失的计算,一般包括房款损失(以贷款还是存款利息要看合同约定)、装修损失、搬迁损失、误工损失等。
(四)违约侵权责任。商品房的违约侵权责任,就是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2020-11-17 10:2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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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按照施工建设许可证规划范围内施工的,由地方政府的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停止施工;能够通过整改措施挽回消除不良影响的,规定时间内改正,并处以建筑造价费的5%-10%的罚款;建筑物无法在做出整改消除影响的,限期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物,不能拆除建筑物的依法没收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全部收入,并处以造价费的10%的罚款。


一、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建筑通常是指在城乡规划范围内,未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限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严格意义上来讲,违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二、违法建筑的类型
1.违背规划型,即无得到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私行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  
2.不当施工型即未获到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  
3.私行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私行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通常使用功效而形成的建筑。  
4.临建过时型即在审批所限定的存续时限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5.违法占地型即无得到土地使用权,或者违背土地用途管理规则而为的建筑。  
6.其他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背规划、建筑和土地管理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外的其他限定,对社会公共利益导致损害的建筑物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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