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昨天开车上班,在路口听到救护车紧急鸣笛,就想让了让道给救护车,不小心撞到了正在通行的车辆,紧急避让造成的交通事故谁担责?
紧急避险发生后,对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2020.1.1生效)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专业解答机动车驾驶人员不按照规定避让紧急救援车辆,属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需要受到警告处分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而被治安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处罚金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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