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买房子的时候被中介给坑了,预到房产纠纷应该怎样维权?

买房子的时候被中介给坑了,预到房产纠纷应该怎样维权?

武* 四川-成都 房产纠纷咨询 2020.11.23 04:54:11 451人阅读

买房子的时候遇到了黑中介,明明我们已经交完了定金,但他愣是说我们没交假装不知道的样子,作为房屋的购买者,遇到关于房产的纠纷要怎样维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成都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在民商事纠纷争议解决途径中,诉讼和仲裁是我国两种不同的司法程序,两者在程序上大体相同,但因管辖机关不一样,形式上会略有不同。
首先是受理管辖,仲裁的管辖机构是各仲裁委员会,一件纠纷若要适用仲裁管辖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存在约定有效的仲裁条款,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明确约定如果出现了争议,由某家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审理,这样才能适用仲裁程序。而诉讼管辖则无需约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约定管辖。
其次,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当事人不得上诉,而法院诉讼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在具体操作程序上,诉讼仲裁并无太大的差别,都是先立案、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被告/被申请人提交答辩状、开庭、判决/裁决这一套程序,这套程序看似简单,但其中所隐含的复杂细节难以估量,律师建议,如果大家没有相关诉讼经验,在诉讼之前一定要了解各项诉讼程序或者咨询律师来进行应对,否则会产生较大的诉讼风险。

2020-11-23 05:05: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2020-11-23 04:55:11 回复

怎么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一)消费者选择中介公司提供服务前应查看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验;
(二)对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要认真审查,如发现有不公平之处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改正;
(三)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卖房的,应明确委托权限和违约责任,并认真审查中介公司代签的合同及核查所有手续,以防隐瞒价款等行为;
(四)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均视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对方;
(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购房者应当亲自办理,这样房产买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才有可能被发现并及时解决。

对于河北中介纠纷如何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河北中介纠纷如何维权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湖南中介纠纷怎么维权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费用
9694人阅读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8077人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再正常不过,房价更是领先全国,那么经适房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现在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555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市场一直十分具有活力,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以及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知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买卖违约金
12190人阅读

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行为及后果做出明确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以及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质量
4000人阅读

房屋最为大多数人罪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房屋的选择都是非常慎重的,那么房屋质量鉴定如何申请,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