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
2、提供申办材料;
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办理地点: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三、办理材料
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4、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
5、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6、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
7、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特殊情况,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其他计生证明及复印件
8、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2、有效期: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3、费用: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国家和浙江省计生政策生育生育三孩子女的,当事人双方分别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2--4倍的社会抚养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
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你好,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具体赔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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