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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后可以变更合同吗?

李** 浙江-宁波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1.29 18:50:03 360人阅读

协商后可以变更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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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我近期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证办在我儿子名下。我现在和儿子一起在这套房里居住。请问:如果将来一旦儿子不让我和他一起居住,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对这套住房还有没有居住权答:你购买的这套住房的产权证办在你儿子的名下,属于赠予行为。事实上,你已经将这套住房赠予了你儿子。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如果你想保留对该房屋的居住权,可以依照《合同法》“赠予可以附义务,赠予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规定,与你儿子签订房屋赠予合同,在合同中注明该套住房你有永久居住权。
2.我们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又要我们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如开发商逾期交房、改变房屋结构,其不承担责任。这个协议明显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同意签订,但开发商说不签订就解除原合同。请问:如我们拒签这个补充协议,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原合同吗答: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未协商一致,合同不能变更。这个补充协议完全是不合理的,你们可以拒签,要求开发商按原合同履行,如其违约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3.我妈妈在买房时是一次性付清全款的,现在可以办理产权证了。她想在产权证上写上她、我爸和我的名字,请问这样可以吗买房时,发票和购房合同上写的都是她一个人的名字。答:不可以。夫妻关系的,可以凭夫妻关系存续的证明,办理共有权登记,取得共有权证,父母与子女只有通过赠予以后才能建立共有关系,办理共有权证。
4.因为从没有贷款买过房子,所以当初签认购书时,就咨询销售小姐,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贷款会不会有问题。销售小姐说,以你的名字贷就行。等签完合同,他们才让银行的律师过来面谈贷款的事,这时才知道即使以自己的名字办贷款,也必须要对方签字,但现在对方不签字,贷款无法办,我要求退房子,可开发商坚决不给退,请问我该怎么办答:您可以以自己名义贷款买房,从银行角度而言,主要考虑到房屋将是夫妻共有财产,您丈夫如签字将来还贷风险小。如果银行坚决要求您丈夫签字,您可以主张合同因履行不能而无效,要求退房。

2020-11-29 18:5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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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变更股东应视为股权转让,具体程序如下:
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公司新、老股东全体到场,所以最好先到工商局咨询一下。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变更的,还应提供新人选的身份证原件,以供工商核对。
二、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要到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的变更手续。带上
1、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2、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书;
5、新的预留印鉴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就是起止日期,和合同种类(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是只要你不,单位不能随便辞你)可以约定试用期,期限在合同期限当中,试用期当中用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不超过60日;2年以上的,不超过6个月。
2、工作内容: 主要是工作岗位,约定后以后就不能随意更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是单位执行什么工时标准(有标准、综合、不定时三种),一般都是标准,后两个需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标准就是一天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还有就是加班标准,单位原因超过上述时间工作的要算加班,分为日常延时按150%计算,周六日按200%,法定节假日(1月
1、农历初
一、初
二、初
三、5月1-
3、10月1-
3)按300%计算。
4、劳动报酬:就是工资是多少,每月什么时间发钱以及其他约定,各地都有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发薪日主要是会涉及以后如出现拖欠工资怎么判别起始日。
5、劳动纪律:单位给定的一些纪律,需要劳动者遵守。(违法的除外)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是达到什么条件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和解除不一样,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主要是告知是否续签),如果没有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晚一天给1天钱。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主要是约定违约金,其余的不违法就行,责任应包括甲乙双方。
而且现在的劳动合同除以上7点外,还都包括保险福利待遇(主要是社会保险方面的事,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变更合同条件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里会涉及好多东西,单位、员工要解除关系时,都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员工辞单位,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约定违约金,员工需自支付违约金;员工如无现象,单位辞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工资是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补12个月的,最少补1个月的)等等。
一般劳动合同中不能存在违法条款,也不能显失公平。
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要施行了,里面好多规定和现在不太一样,更细化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具体,你可以在网上找找。
至于婚假、孕假有法规要求,可以不在合同中写明,不过如果想要更优惠待遇可以双方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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