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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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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离婚后,现任丈夫能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吗

陈** 河北-石家庄 财产分割咨询 2020.11.30 02:55:24 301人阅读

女方再婚离婚后,现任丈夫能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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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权利人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女方。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与女方再婚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020-11-30 02:5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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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权利人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女方。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与女方再婚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意见】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权利人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女方。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与女方再婚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意见】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权利人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女方。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与女方再婚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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